宁东科信局,各县(市)区、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带动全市制造业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提升发展动能全力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一批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围绕我市“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新型材料制造、高端装备及零部件制造、绿色消费品制造”四个细分行业开展,面向全市范围(含宁东)内征集有意愿、有需求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推动细分行业规上制造业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制造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
(一)申报对象为制造业中小企业,且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新型材料制造、高端装备及零部件制造、绿色消费品制造”四个细分行业。企业细分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参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情况确定(详见附件5),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厅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报对象在银川市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未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等。
(三)每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为企业新实施的项目,原则上首批试点项目应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中对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指标和场景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完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企业须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合同并形成成熟的项目实施方案即可申报(标准合同模板和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3和附件4,合同签订时间必须是2025年9月7日后)。
(四)鼓励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开展试点项目,但不再重复享受中央资金补贴。
(五)申报企业须承诺在试点期间积极开展数字化改造,配合工信部门的工作指导、过程跟踪、验收审计、经验总结及宣传推广等活动。
(一)企业线上申报。符合以上基础条件的企业通过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cgyy.cn)进行申报,线上填写申报相关信息(附件1),并在平台上传以下材料。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24时。
1.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无欠税证明(佐证企业运营、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5.企业社保权益单(佐证企业规模人数)。
6.2024年度审计报告(因规模较小未开展年度审计的,可提供2024年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
7.正式签订的改造合同(见附件3)。
8.正式签订的改造方案(见附件4)。
(二)初审推荐。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银川市本级的企业由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推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由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进行网上初审推荐。初审需对企业所属行业(须属于4个细分行业、参考附件5行业代码)、企业规模(须为中小企业,参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信用情况(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未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等)等方面作严格审查。
(三)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科学性审核,着重对项目的合同和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由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工信局复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驳回并由企业进行完善补充,完善资料应在12月15日24时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顺延至下一批次。
(四)公布名单。对于复审通过的项目,市工信局将按照“申报一批,审核一批,入库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以及企业数字化改造实际情况,分批公布(更新)试点项目名单。
(一)入选项目的申报对象可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可以申请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补贴、参与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活动。
(二)企业由于自身原因中止或放弃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将不可享受有关试点支持政策。
(三)市工信局将根据试点企业项目实际改造情况,动态调整试点项目名单。
联系电话:6888665
附件:1.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第一批)申报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服务合同(模板)
4.银川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5.四个试点细分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参考代码
6.试点企业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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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