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验室标准物质溶液、标准滴定溶液、普通化学试剂、缓冲液等试剂与溶液的有效期管理及使用流程,确保实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室日常检测工作中涉及的标准物质溶液、标准滴定溶液、普通化学试剂、缓冲液及其他常规制剂和制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有效期核查及废弃等全流程管理。
GB/T 601-2016《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23《化学试剂 实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标准物质溶液:指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用于校准仪器、评价检测方法或给被测物质赋值的溶液,包括农兽药标准溶液、元素标准溶液等。
标准滴定溶液:指已知准确浓度的用于滴定分析的溶液。
普通化学试剂:指实验室日常检测中使用的,用于样品处理、试剂制备等辅助性化学试剂,按纯度等级可分为分析纯、化学纯等。
缓冲液:指由弱酸及其共轭碱或弱碱及其共轭酸组成的混合溶液,能在一定范围内抵抗外加少量强酸、强碱或稀释的影响,保持溶液pH值相对稳定,属于GB/T 603范畴内的制剂及制品。
标准物质溶液的有效期需结合浓度、储存条件及物质特性,依据GB/T 602、GB/T 27404-2008附录C等标准规范执行,具体分类如下:
溶液类型 | 浓度规格 | 储存条件 | 有效期 | 依据标准 |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 | 常规浓度 | 常温(15℃-25℃)、避光、密封 | 不超过2个月 | GB/T 602-2002 |
农兽药标准溶液 | 储备液(0.5mg/mL-1mg/mL) | 0℃左右冷藏、密封、避光 | 6个月 | GB/T 27404-2008附录C |
工作液(0.5μg/mL-1μg/mL) | 0℃-5℃冷藏、密封、避光 | 2-3周 | ||
元素标准溶液 | 储备液(100μg/mL) | 0℃-5℃冷藏、密封、避光 | 6个月 | GB/T 27404-2008附录C |
工作液(1μg/mL-10μg/mL) | 0℃-5℃冷藏、密封、避光 | 1个月 | ||
高纯度金属标样溶液 | 高浓度储备液 | 密封完好、0℃-5℃冷藏 | 最长可达15年 | 行业通用规范+厂家说明 |
严格遵循GB/T 601-2016标准要求,结合GB/T 27404-2008的质量控制原则,其有效期及管理要求如下:
常规有效期:常温(15℃-25℃)下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通常不超过2个月。
低浓度溶液:浓度小于或等于0.02mol/L时,不得提前大量配制,需在临用前用浓度较高的标准滴定溶液以新煮沸并冷却的水稀释制备,必要时需重新标定浓度。
异常判定:若溶液出现浑浊、沉淀、颜色变化、分层等现象,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均需立即停止使用,重新制备并标定。
依据试剂状态、化学特性及GB/T 27404-2008中试剂储存管理要求,有效期划分为以下类别:
试剂状态 | 试剂特性 | 储存条件 | 未开启有效期 | 开启后有效期 | 备注 |
固体 | 性质稳定(如氯化钠、硫酸钡) | 常温、干燥、密封 | 长期保存 | 3年 | 包装完好且无变质现象 |
易氧化、潮解(如亚硫酸盐、氢氧化钠) | 常温、密封、避光、防潮 | 1-5年 | 3年 | 需单独存放于防潮装置中 | |
液体 | 稳定有机小分子(如乙醇) | 常温、密闭、避光 | 3-5年 | 1年 | 远离热源与氧化剂 |
易挥发、光敏性(如乙醚、氯仿) | 阴凉(≤20℃)、密闭、避光 | 1-5年 | 1年 | 需存放于棕色瓶或避光柜中 |
此类溶液主要依据GB/T 603-2023及GB/T 27404-2008的过程管控要求,结合溶液特性确定有效期:
常规缓冲液:如磷酸盐缓冲液、醋酸-醋酸钠缓冲液等,常温(15℃-25℃)密封保存,有效期为3-6个月;若储存于0℃-5℃冷藏环境,可适当延长至6个月,但需避免反复冻融。
特殊制剂:70%-78%乙醇溶液:常温密封保存,有效期7天。
液相色谱用流动相:临用前制备,室温避光保存,有效期不超过15天。
淀粉指示剂、碘指示剂:临用前制备为佳,若需短期保存,0℃-5℃冷藏条件下有效期5-7天。
1g/L、10g/L次甲基蓝指示剂:常温避光保存,有效期1个月。
异常判定:GB/T 603-2023明确规定,当溶液出现浑浊、沉淀、颜色变化或异味等现象时,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均需立即重新制备。
依据GB/T 27404-2008第5.5条要求,采购试剂及标准物质时,需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索要并留存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书(COA)等资料。验收时需核对以下内容:
包装完整性:无破损、泄漏、变形,标签清晰可辨。
关键信息:试剂名称、纯度、浓度、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与采购要求一致。
外观检查:固体试剂无结块、变色、潮解;液体试剂无浑浊、沉淀、分层、变色。
验收合格后,需及时记录入库信息,建立试剂台账;验收不合格的,需立即与供应商沟通退换货,并记录处理过程。
分类存放:按试剂化学性质(如酸类、碱类、氧化剂、还原剂、易燃易爆品)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或发生化学反应;易挥发、腐蚀性试剂需存放于通风橱内;光敏性试剂存放于棕色瓶或避光柜中;标准物质溶液需与普通试剂隔离存放。
环境管控:储存区域需配备温度计、湿度计,定期监测并记录环境条件(常温区15℃-25℃、阴凉区≤20℃、冷藏区0℃-5℃);保持干燥、通风,远离热源、火源及强电磁场;防潮区域需放置干燥剂并定期更换。
标识管理:每瓶试剂及溶液均需粘贴清晰标识,内容包括:试剂名称、浓度(适用时)、配制日期(适用时)、有效期、配制人(适用时)、储存条件。开启后的试剂需标注开启日期。
领用登记:建立试剂领用台账,记录领用日期、试剂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员及用途,确保可追溯。
使用前核查:每次使用前需核查试剂及溶液的有效期,检查外观是否出现浑浊、沉淀、变色、分层等变质现象;标准滴定溶液使用前需确认是否在标定有效期内,必要时进行浓度复核。
操作规范:取用试剂时需遵循“取少取精”原则,避免污染原试剂;倾倒液体试剂时,标签朝向手心,防止试剂腐蚀标签;使用完毕后立即密封试剂瓶,归位至指定储存区域。
定期核查:每月对库存试剂及溶液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检查有效期、储存条件及外观状态,对临近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试剂进行标记提醒,对变质或超期的试剂及时清理并记录。
依据GB/T 27404-2008中危害性废弃物管理要求,超期、变质或使用剩余的试剂及溶液,需按化学性质分类收集,存放于专用废弃试剂容器中,粘贴“危险废弃物”标识。严禁随意倾倒或与生活垃圾混放,需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置,并留存处置记录。
建立健全试剂与溶液管理全流程记录体系,确保检测结果可追溯,需留存的记录包括:
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书(COA)等采购验收资料。
试剂入库台账、领用台账、库存核查记录。
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记录、标定记录(含标定人、标定日期、浓度结果)。
标准物质溶液的配制记录(含原料批次、稀释流程)、比对验证记录。
试剂及溶液变质、超期的清理记录,废弃试剂处置记录。所有记录需清晰、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
本规定未明确的特殊试剂或溶液,其有效期可参照厂家产品说明书,或通过稳定性试验自行验证确定,验证流程及结果需归档留存。
本规定由实验室质量负责人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需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标准更新、实验需求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