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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市场监管厅自国资委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6-03-31 17:02:06

各市、县(区)工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国资、数据主管部门,宁东基地科技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根据《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区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按照推广普及基础级智能工厂要求,组织尚未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并于4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查。

(二)有序推进先进级智能工厂遴选推荐工作。2026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从已报备的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中遴选产生,请各地于4月10日前将2026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后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数据)、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厅组织专家联合开展2026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

(三)认真做好本地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总结。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于5月15日前将本地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情况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择优开展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从已认定的先进级智能工厂中按工信部规定的数量择优遴选推荐参加工信部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评审。

(五)积极推动智能制造示范工作验收工作。银川市工信局要督促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于4月20日前完成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验收工作。该项目验收通过后鼓励申报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不占用自治区名额。根据工信部部署,后续不再专门组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单位验收工作。

()做好智能工厂常态化培育和过程管理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宁东基地科技和信息化局要持续做好本地区智能工厂培育建设和动态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及时组织全区智能工厂建设经验总结、技术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参照《智能制造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开展。

(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依托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和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www.smenx.com.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和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开展。

(三)各层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申报纸质版资料待线上审核通过后报送,另行通知。

(四)各级开展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政策培训宣贯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中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在自行选择通过自治区或者中央企业集团开展智能工厂申报。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技术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促进中心 6363238

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技术支持: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5699328

附件: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情况报告.pdf

自治区工业和息化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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