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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自治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奖补资金的通知

2023-09-19 17:06:06


为了加快宁东基地产业数字化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东规发〔2022〕4号现决定对认定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开展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在宁东基地范围内注册,未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期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行政处罚事项已修复,被自治区认定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

1.在宁东基地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的制造企业。

2.2022年以来获国家或自治区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公示认定的项目。

3.申报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压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数值及提升废旧物排放达标率等方面有明确预期或取得显著成效。

4.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实施改造后能有效提升企业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集成优化和智能管理。

二)补贴标准

对被认定为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的项目,经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审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后,将按照该项目实际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进行奖补。

三、申报方式

(一) 系统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宁东科技创新服务平台(www.ndkjcx.com,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点击信息化工作,进入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 材料报送。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企业需自行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各类佐证资料,编辑目录,一式2份,报送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进行审查

四、有关要求

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一致。除封皮加盖公章外,整本资料须加盖骑缝章予以确认,因提供资料不齐全影响项目申报的后果自负,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请登录宁东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二)各企业申报书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编制,做到内容详实、项目真实可靠,并于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前准备好由第三方审计机构提供针对被认定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宁东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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